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9起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
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中央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一批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捍卫英烈荣光,共同推动构建英烈保护协同共治大格局。
据统计,2024年1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8件。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诉张某侵害陈尔晋、王曼霞烈士名誉、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
本次发布的案例中,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均涉及在网络空间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检察机关针对网络空间侵犯英烈名誉、荣誉传播快且广等特点,考虑到仅提出赔礼道歉诉讼请求,传播范围有限,无法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第一款“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的要求,积极探索诉请侵权人在原传播和扩散渠道采取正面宣传等方式恢复受损公益。
广东省惠州市检察院办理的陈某萍侵害叶挺烈士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以及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诉网络自媒体博主侵害红岩英烈肖像、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均是在负面影响未消除、受损害的社会公益未修复的情况下,探索在诉讼请求中要求侵权人在原发布平台或渠道发布正面宣传素材,进一步丰富了消除影响的责任承担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办理张某侵害陈尔晋One体育、王曼霞烈士名誉、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则充分考虑短视频平台传播特点,探索诉请侵权人采取购买平台推广服务等方式,扩大致歉信、正面宣传视频等内容的传播范围,实现消除影响和公益填补最大化的效果。
本次发布的9件案例中,提起诉讼的有6件。检察机关对于一些提起诉讼前解决不了的问题,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有效推动了英烈保护领域“硬骨头”公益损害问题整改。如在办理长征出发地旧址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时,江西省瑞金市检察院聚焦长征出发地旧址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修缮不到位等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协同相关部门形成监督合力。
实践中,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方面,有的“老大难”问题解决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宣传、文化和旅游、文物、民政等相关部门以及军队有关单位,检察机关积极发挥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制度效能,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经验成效。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尊崇英雄、缅怀英烈、捍卫历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机关将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统筹做好英烈保护“大文章”,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氛围。
1.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诉张某侵害陈尔晋、王曼霞烈士名誉、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诉网络自媒体博主侵害红岩英烈肖像、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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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乡镇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日常管理不足、史料收集不完善、周边环境污染等问题,检察机关针对不同公益问题对具有监管职责的多个行政机关分别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同时,强化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全面系统保护。
线年,坐落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杨庄。该烈士陵园安葬着57名参加抗日斗争英勇牺牲的烈士,其中19名牺牲于杨庄战斗、38名牺牲于解放邵伯战斗。距离该烈士陵园20米处有一砂石厂,生产期间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车辆经过扬起大量灰尘,烈士陵园内生活垃圾散落,陈列的烈士史料不丰富,损害了瞻仰、悼念烈士的氛围和环境,影响了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宣传教育功能的发挥。
2022年6月,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江都区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区政协委员反映线索,真武烈士陵园附近环境较差,影响群众瞻仰革命烈士。
经初步调查,同年6月16日,江都区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One体育。同年6月20日,江都区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真武烈士陵园及周边环境开展调查,发现存在烈士陵园陈列的烈士史料不丰富、文字介绍过于简单,不利于开展纪念教育活动;烈士陵园日常管理、清扫不及时,生活垃圾散落;案涉砂石厂成立于2016年,未批先建,生产中未采取防尘措施,导致扬尘污染严重损害陵园环境等公益损害问题。
同年6月30日,江都区院分别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真武镇政府和生态环境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烈士陵园环境治理和史料收集、陈列工作;督促真武镇政府履行烈士纪念设施属地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日常管理,保持烈士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督促生态环境局对案涉砂石厂未批先建、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江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生态环境局、真武镇政府联合成立工作组,共同治理真武烈士陵园缺乏管理和砂石厂扬尘污染等问题。江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专人开展烈士史料收集整理、事迹编纂和陈列展示等工作,共收集“杨庄战斗”“高峰”“徐方恺”等烈士事迹史料近百件,进一步宣扬烈士英雄事迹。真武镇政府牵头与砂石厂商谈搬迁事宜,安排专人定期维护烈士陵园环境,加强日常管护。江都区生态环境局对砂石厂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于同年10月8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二万元。同年7月29日、8月25日、8月30日,江都区生态环境局、真武镇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先后向江都区院作出书面回复。同年12月,案涉砂石厂拆除全部生产设备,并办理注销手续。
2023年3月31日,江都区院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关于加强英烈保护和退役军人保障领域行政管理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江都区宜陵镇、吴桥镇、大桥镇烈士纪念设施4处、零散烈士墓14处得到整改。
检察机关办理烈士纪念设施公益诉讼案件从设施维修改造、环境整治、展陈宣传等多角度入手,实现全方位保护。针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存在的不同公益侵害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对具有监管职责的多个行政机关分别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检察机关强化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合力加强烈士陵园设施修缮、丰富史料陈列、优化环境治理,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瞻仰、悼念英烈环境,以务实的履职担当保护红色资源、坚定红色信念。